坚持严格公正司法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
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“当初的企业改制是严格依据政府文件进行的,司法判决与政府文件相悖,并且司法程序有很多问题,有些人既参与侦查又参与公诉又参与审判,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,无法客观公正的审判。”近日,家住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的郭某华女士致函有关部门,反映涉及其丈夫傅某利的一起冤假错案历时11年仍未得到公正处理的问题。
傅某利是原秦皇岛市旧货交易市场经理,2001年因企业改制与其他8名职工购买了秦皇岛市旧货交易市场的股份,并承担了本公司及另一公司(建材公司,当时面临破产)共89名职工的安置费,还承接了原企业400多万元的债务。
十多年后,因土地升值,有一些人员组织原建材公司买断人员常年上访,并声称推翻改制后能将土地变现分给他们。于是,2014年傅某利被以涉嫌贪污错误立案。该案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发还重审一审、二审、再次发还重审、移送卢龙县法院异地审理、退回检察院审查起诉、退回监察委补充侦查、再次移送审查起诉、再次起诉至卢龙县法院,至今已近11年了。我们认为,该案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都是一起重大冤假错案,具体存在如下问题:
其一,该案在卢龙县法院分8次开庭,共11天,通过庭审调查可以证实是一起完全无罪的案子。合议庭已合议完毕,合议意见及审理报告已向审委会汇报,但该院某领导为了达到“脱薄”并出政绩之目的,罔顾事实与法律,谎称曾带人到省高院刑庭请示,省庭有明确意见让必须判傅某利等人贪污,强迫合议庭重新合议,对持不同意见者一个一个单独做工作,强迫法官出具有罪判决。
其二,开庭时傅某利等人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,要排除2014年办案人员明显违法取得的证供。该违法行为被记录在同步录音录像里,且该同步录音录像在2014年的庭审中已经播放过,录像显示傅某利作的是无罪陈述,却被办案人员记录成有罪供述。但在2024年卢龙县法院开庭时,却发现该同步录音录像居然被偷换掉了。
其三,案外人王某梅,在法院公然宣称已加入外籍所以不怕中国法律。她组织大量与旧货市场无关的群众常年上访,向他们许诺称“推翻改制后每个人都能分到钱”。其常年花费大量财力、物力,大规模组织与案件毫无关联的人员无理上访,企图推翻政府改制,这一行为已严重影响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及社会稳定。
综上所述,本案在当地牵扯部门甚多,法院需要平衡各方关系,已不能做到中立,且双方上访人员经常在法院门口发生激烈冲突,矛盾不断升级,给社会稳定埋下巨大隐患。所以本地法院已不适合审理,希望该案能移送到省高院处理,使此案能在阳光下审理,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。这不仅是对4名被告人负责任,也是对社会负责任,更是为了回归法律本身,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。
来源:头条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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