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勃利:征地4年没结果,农民损失谁来赔?
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,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,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、法治、公平、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,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近日,黑龙江省勃利县小五站镇大六村村民李某明致函有关部门,反映大唐七台河电厂主管领导涉嫌不作为,抢占农民财产的问题。
在一份题为《大唐七台河电厂主管领导涉嫌不作为,抢占农民财产》的书面反映材料中,李某明陈述了事情经过:2005年,我和村民隋某禄合伙承包了大六村界内河道两侧闲置土地,栽植树木,培育绿化树苗,防止水土流失。2019年4月28日,县里下发了预征地公告,大唐电厂要征用我们的部分林地。征地公告规定,自公告下发之日起,不得抢建,不得抢种。如果今年不征地,赔付当年的损失。此后,电厂工作人员天天巡护要征用的地块,不让生产。
至2023年4月28日,县里下发了二次征地公告都过期了,4年期间,我的绿化林地处于弃管状态,电厂和有关部门却没有按公告中规定赔付一分钱。我要求电厂和有关部门,赔付要征用的林地4年的损失和效益。
2023年4月14日,在征地没有结果的情况下,大唐电厂工作人员私自把电厂储灰池污水排放我林地,导致数公倾林地树木淹没,挖掘机被污水淹废,土地严重污染,大树水泡连根拔起倒在水中,挖掘机已经被污水淹了一个多月了,电厂未征强占、毁林,导致我损失惨重。
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。恳请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解忧,依法依规公正处理。我要求电厂清出污染物,恢复生态。找评估机构,评估污染土地面积,淹死树木棵数,淹废挖掘机一台(误工台班费),赔付一切损失,并追究电厂相关负责人的人为事故的责任。
来源:华夏民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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